中小微企业加快发展有利好 详细解读甘肃省“1+2”政策文件

  • 商洛在线
  • 2022-03-21 10:31:13
  • 来源:每日甘肃网-兰州晨报

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成本,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收取的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上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收取的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5%。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延缓缴纳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2022年第一、第二季度部分税费。减免中小微企业房租,特别是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

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政策,进一步扩大省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扶持范围,对吸纳带动就业达到一定条件的初创企业等经营主体,可给予3万-15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加强省应急周转基金使用,优先保障生产经营暂时面临困难但产品有市场、项目有前景、技术有竞争力的中小微企业,以及劳动力密集、社会效益高的民生领域服务型中小微企业。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中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力度,力争2022年信贷投放不低于上年水平,全年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小微企业新增首贷户数量高于上年;对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及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影响严重的小微企业,加强流动资金贷款支持,按规定享受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推动供应链核心企业与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对接,批量带动中小微企业开展应收账款融资。

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主管预算单位主动为中小微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合理安排错峰用电,保障产业链关键环节中小微企业用电需求。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的,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人数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照90%返还。推动各级政府公共服务平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中小微企业发布实时有效的岗位信息,加强中小微企业人才需求对接服务。严格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督促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机关、事业单位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应当自货物、工程、服务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最长不得超过60日。

加强与重点中小微企业的联系,及时解决企业遇到的困难问题,推动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发挥涉企政策精准推送和惠企政策“不来即享”服务平台作用。积极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法律援助,帮助中小企业健全合规经营和风险防控机制。

今年新增省级企业技术中心15家、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8家,推动10000户以上中小企业上云用云。以绿色发展、提升企业产品质量和管理水平等为重点,在能源、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实施一批重大节能降碳技术示范工程,组织专家开展中小企业诊断和管理咨询服务,提高企业产品质量,引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中小企业转型发展。

通过财税扶持、融资服务、降本减负、援企稳岗、开拓市场、品牌建设等措施精准施策,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建立“一户一档”成长档案,全面实施“一户一策”精准服务,确保税收优惠等政策应享尽享。采取“千企调研纾困”、第三方评估、考核评价等保障措施,推动各级政府加大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工作力度。

今年,省上将评选一批先进企业和优秀企业家,加强对企业家的培养、激励和保护。优化职称评审机制,对中小微企业特殊人才职称评审开通政策“绿色通道”,让作出重大贡献人才直接晋升职称,从国内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及时晋升职称。推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制造业“双创”服务平台、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健全政府公共服务、市场化服务和社会化公益服务相结合的服务体系。开展中小企业服务月,推动营造全社会共同服务中小企业的良好氛围。

省级财政对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每户奖励30万元,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每户奖励50万元,并争取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

建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推送共享机制,定期向金融机构推荐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开展2次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银企对接活动,力争全年为100户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融资10亿元以上。

推动满足条件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加快挂牌和上市进度,力争科创板、创业板或北交所上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现“零突破”。

制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产品或服务目录,向中央和省属国有企业进行推荐,推动中小企业融入产业链、供应链。

推动传统产业中小企业“三化改造”,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利服务,助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云用云,实现“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云率达到95%以上。

开展中小企业领军人才、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培训,2022年实现省级培训人才100名以上。组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与高校毕业生开展就业服务对接活动,力争实现就业意向500人以上。

组织50户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参加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搭建产品、技术展示平台,助力拓展国内外市场。

各市州为每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配备一名联络员,为每户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实际问题。对不少于10000户中小企业开展“送管理、送服务、送技术”服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现全覆盖。

在支持中小微企业恢复发展、稳定就业岗位方面,人社部门又有什么新的举措?

答:主要是降低费率和稳岗返还两个方面:

●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人社部门对中小微企业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执行期限再延长1年。此项降费政策将继续减轻企业负担,助力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

●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首先是降低门槛。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中,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对裁员率要求放宽至企业裁员人数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的20%,而其他企业均以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为标准。其次是提高发放比例。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比例由去年的60%提高到90%,返还基数为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

今年参加省委省政府“支持1万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为民实事项目的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范围是什么,与去年相比主要有哪些变化?

答:今年采取省级财政适当补贴、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支持1万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甘肃省基层单位就业。与去年相比,今年对用人单位范围作了进一步调整优化,将原来的“乡镇卫生机构”扩大到“县级及以下卫生机构”,并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纳入。

参与项目人员范围:未就业甘肃省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愿意在甘肃省就业的省内院校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毕业生,我省涉藏州、县毕业生可放宽至普通中专学历。

参与项目用人单位范围:我省县级及以下教育、卫生机构,街道社区、基层站所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十大生态产业相关的国有企业,各类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上述属事业单位性质的,参加项目人员不占事业编制,按临聘人员管理,签订劳动合同。

补贴方式:省级财政对聘用的毕业生按照每人每月15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补贴期限3年。

8月底前,将组织用人单位和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进行双向对接,并签订劳动合同;9月份组织人员上岗,并开始向个人发放生活补贴;12月份开展全省项目实施成果检查验收。

“1+2”政策文件出台后,甘肃省税务部门有哪些具体措施确保“1+2”政策落实落地?

答:“三个到位”助力优惠政策直达快享。

●政策宣传到位。充分利用12366纳服热线、办税服务厅、互联网、移动端等各种渠道,线上线下联动协同,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知晓广度。

●政策推送到位。依托电子税务局标签体系和云平台大数据,智能甄别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一对一”精准推送、“点对点”辅导提醒。

●政策享受到位。算清算好减税降费政策红利账单,通过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平台等及时推送。

“三个聚焦”切实办好为民惠民实事。

●聚焦春风行动推进精细服务。开展第9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集成推出5大类105条便民办税服务举措。为全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建立“一户一档”,跟进实施“一户一策”定制服务。与各级工商联联合开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

●聚焦融资难题推进“银税互动”。推出40个“银税互动”产品,后续将持续优化“银税互动”线上平台,帮助中小微企业降低融资成本。

●聚焦便利化改革推进“三优”举措。优化电子税务局界面,实现214项事项“非接触式”办理;优化办税服务厅窗口,合理设置窗口类型;优化服务水平,开展“税意达”纳税人缴费人行为分析,建立解决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快反机制等。

“三个创新”着力提升办税服务水平。

●创新“不来即享”服务,推动“不来即享”向社保非税领域拓展。

●创建“陇税雷锋”全员帮办服务。打通12366、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税务分局“四位一体”服务渠道让办税缴费服务“7×24”小时不打烊。

●创推“三一套餐”服务。分类推出“最多跑一次”“一次最多办”“一次也不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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